關鍵字:臉書聲明、個資、謠言、錯誤訊息、李忠憲、資料隱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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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近你的臉書塗鴉牆,是不是又被一則「我對Facebook的聲明」洗版了?內容不外乎是聲稱不同意臉書使用你的照片、發文等個資。但小心,這其實是個流傳多年的老謠言!
早在2019年,事實查核中心就已闢謠,類似的聲明根本不具法律效力。資安專家、成功大學電機系教授李忠憲也在臉書發文呼籲,民眾別再急著轉傳,以免被錯誤訊息誤導。
「這種聲明,就跟在自家門口貼『小偷勿入』一樣,沒有實際的法律效力,」一位不願具名的法律界人士表示。臉書的個資使用條款,並不會因為你單方面發布聲明就有所改變。
那麼,為什麼這則謠言總是不斷出現呢?
「很多人對於網路隱私感到焦慮,」李忠憲教授分析。「看到類似的聲明,就好像抓到一根救命稻草,希望能保護自己的個資。」
然而,這種未經查證就轉發的行為,反而可能助長謠言的散播。CTWANT也指出,使用者若真的對臉書的服務條款有疑慮,應該透過官方管道表達,而不是單方面聲明。
事件癥結點:
這起事件凸顯了民眾對於網路隱私的擔憂,以及對於社群媒體條款的不熟悉。許多人誤以為在臉書發布聲明,就能保護自己的個資,卻忽略了這類聲明並不具備法律效力。
個人心得:
在這個資訊爆炸的時代,我們更應該培養獨立思考的能力,對於看到的訊息多加查證。與其盲目轉傳未經證實的聲明,不如花點時間了解社群媒體的隱私設定,才能真正保護自己的個資。下次在轉發任何訊息前,不妨先停下來想一想,以免成為謠言的幫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