關鍵字:樂樂法利、觀光簽、非法打工、網紅、台灣法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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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年來,越來越多外國人被台灣的自由風氣和美食吸引,選擇來台發展。然而,近日卻傳出美籍網紅樂樂法利(Lalafally)因持觀光簽證來台,卻疑似從事與簽證目的不符的活動,遭到台灣政府禁止入境長達六年,引發軒然大波。
根據TVBS新聞網報導,樂樂法利原本計畫正式搬到台灣生活,卻在申請簽證時發現自己已被列入禁止入境名單。他表示,兩年前曾持觀光簽證來台,並參與電視節目的錄製,過程中領取了車馬費。沒想到此舉被檢舉,認定為「非法打工」,因此遭到禁止入境的處分。
此事件一出,立刻在網路上引起熱議。許多人對於樂樂法利的遭遇感到同情,認為他可能不清楚台灣的相關法規,且領取車馬費的行為是否構成「非法打工」仍有討論空間。但也有人認為,法規面前人人平等,外國人來台應遵守台灣的法律,不該抱持僥倖心態。
根據台灣的法規,持觀光簽證來台的外國人,不得從事任何形式的工作,即使是領取少額的車馬費,也可能被視為非法打工。過去也曾有外國人因類似情況遭到遣返或禁止入境的案例。
樂樂法利的事件,無疑給了所有想來台灣發展的外國人一個警惕。在台灣生活,除了體驗這裡的美好,更重要的是了解並遵守台灣的法律,以免觸法。
個人心得:
這起事件凸顯了台灣法規宣導不足的問題。政府應加強對外國人的法律宣導,讓他們更清楚了解在台灣可以做什麼、不能做什麼,避免類似的事件再次發生。同時,對於「非法打工」的認定,也應有更明確的標準,避免過度嚴苛的解釋,才能在保障國內勞工權益的同時,也能吸引更多外國人才來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