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關鍵字]:憲法訴訟、大法官、權力分立、違憲審查、憲法訴訟法
[內文]:
近日,有關大法官與立法院之間權力關係的爭議,再度浮上檯面。源於日勝生公司聲請釋憲案,大法官陳忠五、謝銘洋與尤伯祥三位大法官罕見地提出協同意見書,直指立法院修改後的《憲法訴訟法》可能架空大法官的憲法審查職權,引發法界熱議。
日勝生公司因與預售屋買賣相關的訴訟敗訴,聲請釋憲,認為最高法院的判決援引的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規定,逾越消費者保護法的授權範圍。然而,憲法法庭認為其聲請不符要件,裁定不受理。這份裁定本身並未引起太多關注,但隨之而來的協同意見書,卻點燃了爭議的火花。
協同意見書指出,立法院去年底通過的《憲法訴訟法》修正案,大幅提高憲法法庭參與評議及作成裁判的最低人數門檻,這使得大法官在實際出缺的情況下,難以達到法定人數,變相限制了憲法法庭的審判權,甚至可能架空憲法訴訟的救濟制度。大法官陳忠五更強調,大法官基於對憲法的忠誠義務,不應受牴觸憲法的《憲法訴訟法》規定拘束,否則將導致憲法審查職權被架空,進而摧毀憲法上的權力分立架構。
此次爭議的癥結點,在於立法院修法後,提高了大法官行使職權的門檻,使得憲法法庭更難以作出有效的裁判,這與憲法保障人民訴訟權的初衷背道而馳。值得注意的是,目前大法官的人事案因朝野黨派的歧見而停滯不前,更使得憲法法庭的運作雪上加霜。
此事件也令人聯想到,近期立法院在審議「普發現金」的特別條例時,行政院雖未提覆議,但決定聲請釋憲。行政院的考量之一,便是該條例可能存在憲法上的瑕疵,希望能透過司法途徑解決爭議,這與大法官在日勝生案中的立場,形成了微妙的呼應。
個人心得: 作為一個關注時事的公民,我對此事件感到憂心。立法院作為立法機關,其制定的法律理應符合憲法精神,但若立法過程出現瑕疵,甚至可能架空憲法賦予的權力,這不僅是對權力分立原則的挑戰,更是對人民權益的侵害。大法官作為憲法的守護者,有責任捍衛憲法的尊嚴,並確保司法救濟途徑的暢通。
事件癥結點: 事件的核心,在於立法院修法是否過度限制了憲法法庭的審判權,以及大法官如何在尊重立法權與捍衛憲法之間取得平衡。
參考資料與本文對照: 本文主要參考自由時報的報導,該報導詳細闡述了日勝生釋憲案的背景、大法官的協同意見書內容,以及立法院修法的爭議。本文引用了報導中關於《憲法訴訟法》修正案的描述,以及大法官陳忠五的觀點,來闡述事件的爭議點,並加入了個人觀點,希望能讓讀者更深入地理解此事件的複雜性。
參考閱讀
日勝生釋憲喊憲訴新制架空救濟制度 大法官陳忠五3人指不容立院架空職權,自由時報 • 12 分鐘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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