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關鍵字]:OECM、海洋保育、30×30、永續、多元共管
海洋保育新思維:OECM 助攻 30×30 目標
近年來,全球對於海洋保育的重視日益增加,其中「30×30」目標備受關注,意即在2030年前,全球需有30%的海洋劃入保護區。然而,傳統的海洋保護區(MPAs)劃設往往面臨挑戰,為了更有效率地達成此目標,一個名為「其他有效保護區域」(Other Effective Area-based Conservation Measures,簡稱OECM)的新概念應運而生。
OECM 並非全新的保護區劃設,而是針對那些雖然不是以保護生物多樣性為主要目的,但卻能有效維護生態功能的海域,經過審核認證後,也能納入海洋保護區的面積計算。這意味著,除了傳統MPAs,像是漁業管制區、離岸風場周邊、人工魚礁、工業港、軍港等,只要管理得宜,能證明其具有保護海洋生物多樣性的成效,就有機會獲得OECM認證。
OECM 涵蓋三大類型,包括:「主要型」,由社區、原住民或私部門自主管理,雖未以保護為名,卻帶來生態效益;「次要型」,以非生物多樣性為主要目的,但管理嚴格仍有保護海洋生物的功能;以及「附帶型」,因能源、交通、礦產等業務發展的安全管理需求,附帶帶來保育和復育海洋生物多樣性的成效。
事件癥結點:
傳統保護區的劃設,常面臨土地所有權、漁民生計等問題。OECM 模式強調「成果導向」與「多元共管」,能更彈性地納入各種已存在但具有保育效益的區域,更易於達成30×30目標。
個人心得:
OECM 的推動,不僅是保育策略的創新,更是一種觀念的轉變。它不再只是仰賴官方力量,而是鼓勵社會各界共同參與。透過 OECM,我們能看見更多元的保育模式,例如,蘭嶼部落的傳統捕撈,只要能兼顧生態,也能納入保育的範疇。
參考資料與本文對照:
- CNEWS 匯流新聞網報導:
- 報導提及了OECM的定義與三大類型,以及邵廣昭教授的觀點,闡述了OECM 的重要性,如何突破傳統保護區的限制。
- 文中關於蘭嶼部落、離岸風機等案例,都屬於對 OECM 三種類型的具體說明,佐證了OECM 模式的多元性。
- 報導內容總結:本文整理了 OECM 的定義、三大類型,並分析了OECM 如何協助達成30×30目標,以及其在實務上的應用案例。
參考閱讀
【認識OECM】海洋永續保育新利器 OECM落實30%海域保護,匯流新聞網 • 7 小時前
【認識OECM】海洋永續保育新利器 OECM落實30%海域保護,匯流新聞網 via Yahoo奇摩新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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