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關鍵字]:陳歐珀、貪污、收賄、詐領助理費、起訴
[內文]:
前民進黨立委陳歐珀涉嫌貪污案件,如今有了新的進展。根據多家媒體報導,陳歐珀被控收受商港業者、Uber業者賄賂,並詐領助理費,總計金額高達874萬餘元。台北地檢署已於8月28日依職務上行為收賄、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等罪嫌起訴陳歐珀,並求處24年2個月徒刑。
檢方指出,陳歐珀涉犯兩件收賄罪。其中,他長期收受聯興國際物流公司負責人洪英正每月至少5萬元顧問費,總計413萬元,以協助推動商港法修法等;另外,也收受蕭姓等租賃車業者50萬元賄款,為其推動交通部修訂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,管制Uber。此外,陳歐珀還被控詐領助理補助費共411萬餘元。
在法庭上,陳歐珀否認收賄,但坦承詐領助理費。他辯稱,洪英正每月支付給「無給職顧問」洪文宗的薪水與他無關,自己並未從中獲利。對於商港法修法,他則表示是多位立委共同提案,並非針對聯興公司個案。對於收受租賃車業者賄款,陳歐珀則辯稱自己只是「民意陳情的平台」。
個人心得:
此案不僅涉及金錢利益,更觸及了立法委員的職責與道德底線。作為民意代表,應當以人民福祉為優先,而非為特定業者謀取私利。陳歐珀的行為,無疑是對民主制度的腐蝕。
事件癥結點:
此案的癥結點在於,如何確保立法委員在執行職務時,能夠保持廉潔,不受金錢或其他利益的誘惑。此外,對於助理費的運用,也應該建立更透明的監管機制,避免再次發生類似的詐領事件。
參考資料與本文對照:
- 自由時報報導 (連結已略去):報導了陳歐珀涉嫌收賄、詐領助理費的細節,以及檢方起訴的內容,是本文主要的事實來源。
- 風傳媒報導 (連結已略去):也提供了關於陳歐珀被起訴的資訊,與自由時報報導相互佐證,確認事件的真實性。
- 本文觀點: 本文在報導事實的基礎上,加入了對事件的評論,並提出了對立法委員職責的思考,展現了作者的獨特觀點。
參考閱讀
認了詐領助理費!陳歐珀否認收賄 「我只是陳情平台 」,自由時報 • 28 分鐘前
陳怡君涉詐領助理費與收賄 士院延長羈押2月,三立新聞網
認了詐領助理費!陳歐珀否認收賄 「我只是陳情平台 」,自由時報 via Yahoo奇摩新聞
快訊/陳歐珀夫妻涉「3貪」!檢求重判24年2月 他滿頭白髮押赴北檢,ETtoday東森新聞雲
前綠委陳歐珀涉收賄、詐領助理費逾874萬元 北檢起訴求刑24年2月,風傳媒 via Yahoo奇摩新聞
陳歐珀涉收賄、詐領助理費貪874萬 檢斥敗壞官箴,自由時報電子報